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
  四類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本報訊 昨日上午,受市長馬懿的委托,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孫金獻主持召開市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重點聽取《鄭州市重點安置對象退役士兵安置辦法》和《2014年鄭州市重點安置對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實施方案》的彙報。
  為做好我市重點安置對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切實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權益,扎實推進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進程,市民政部門起草了《鄭州市重點安置對象退役士兵安置辦法》。會議認真聽取了市民政局關於《辦法》制定的政策依據、新政策主要精神、新政策對我市安置工作的影響與要求、《辦法》的主要內容和征求意見情況等的彙報。
  《辦法》所指重點安置對象是指,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是烈士子女的。
  《辦法》明確了市直單位、各區和國有、國有控股、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企業各自承擔的安置任務、年度安置計劃的下達、安置的實施和相關要求等,明確要求各地要確保本地重點安置對象退役士兵全部妥善安置到位。
  會議經過認真審議,原則上通過了《辦法》,同時要求對重點安置對象進行細化標準、量化考核。會議明確,今年是全面落實新安置政策的第一年,《辦法》適用於今年接收的重點安置對象。
  根據《辦法》有關要求,結合今年我市接收重點安置對象退役士兵情況,市民政部門制定了《2014年鄭州市重點安置對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實施方案》。《方案》要求,退役士兵一經分配,用人單位和退役士兵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不得更改。接收單位應在12月底前辦理完接收手續並按要求落實編製、安置崗位。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問題。鄭州晚報記者 董艷竹
  (原標題: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四類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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